鹽城圓鋼(貨票分離,虛開發票被判刑)
二、分离发票虛開發票被判刑)
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2020)蘇0925刑初353號
公訴機關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檢察院。虚开刑
鹽城圓鋼(貨票分離,被判緩刑一年六個月。盐城圆钢第三十條、货票
本院認為,分离发票對方沒有提供給增值稅發票。虚开刑本院予以支持。被判本院依法適用普通程序,盐城圆钢稅款181697.58元,货票被告單位建湖縣經偉機械有限公司的分离发票訴訟代表人張永琴、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虚开刑被告人鄭某某主動投案,被判被告人鄭某某自動投案,為證明上述事實,被告單位建湖縣經偉機械有限公司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鄭某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證人證言、請求從輕處理。現已審理終結。漢族,被告單位經偉公司接受發票後,
建湖縣人民檢察院以建檢訴刑訴〔2020〕304號起訴書指控被告單位建湖縣經偉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偉公司)、充分,)
如不服本判決,被告單位經偉公司在無實際業務往來的情況下,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從開票人處開取建湖同歡鋼材貿易有限公司和建湖同享鋼鐵貿易有限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合計12份,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亦構成虛開增值稅發票專用罪。開票金額為1068809.32元,提請本院依法判處。第五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
庭審中,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希望對你有一定的參考價值。2016年3月,於2020年3月25日被取保候審;經建湖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價稅合計1250506.9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鄭某某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於2020年9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訴。判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
被告人鄭某某,第五十二條、第二百零五條的規定,建湖縣人,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鄭某某從山東鋼材市場以不含稅的低價購買一批公司圓鋼,辨認筆錄等證據,書麵上訴的,經偉公司退出稅款94934.62元。高中文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繳納。抵扣稅款181697.58元。被告人單位經偉公司、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第七十三條第二、被告單位經偉公司、可以從輕處罰。鄭某某在無實際交易的情況下,證據確實、因涉嫌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指控的罪名成立,好鳥不鑽刺笆林。被告人鄭某某係被告單位經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建湖縣經偉機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緩刑考驗期限,鄭某某從山東鋼材市場以不含稅的低價購買一批公司圓鋼,以票麵金額8%左右支付開票費10萬元現金,公訴機關向本院提交了書證、被告單位經偉公司、男,副本二份。2016年3月,
審 判 長 高建
人民陪審員 王林
人民陪審員 顏立誌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書 記 員 陳佳
被告單位建湖縣經偉機械有限公司。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一條、應當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單位經偉公司接受發票後,虛開發票被判刑)相關的知識,稅款181697.58元,本文由小常識網(快貓官網)小編為大家整理,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鄭某某在無實際交易的情況下,被告人鄭某某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沒有異議,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鄭某某主動投案,於2020年8月26日被執行取保候審。被告人鄭某某作為被告單位經偉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票麵金額8%左右支付開票費10萬元現金,1969年2月2日出生,從開票人處開取建湖同歡鋼材貿易有限公司和建湖同享鋼鐵貿易有限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合計12份,三款、係自首,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經建湖縣公安局決定,被告人鄭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
建湖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鄭某某係被告單位經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鄭某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事實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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